西编办发﹝2016﹞13号
西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国营西林县八达林场更名有关事项的批复
国营西林县八达林场:
来文《关于要求更改单位名称的请示》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将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营西林县八达林场”更名为“西林县国有八达林场”。
二、机构名称变更后,其主要职责、机构性质、机构规格、人员编制、经费来源渠道等不变。
三、机构更名后,请按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,及时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有关单位变更登记手续。
四、新印章启用后,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。
西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2016年5月30日
西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印发